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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申报第五届校级及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30日 15:24  点击:[ ]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和《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有关文件精神,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请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第五届校级及级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成果完成人条件

申报资格、成果完成人条件等参见《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每个申报人作为成果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包括作为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

二、材料要求

请申报学院认真组织填写并提交《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无论申报校级或市级统一填报市级成果奖申报书)(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同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者在省(市)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式六份,其中原件至少两份);教学成果若为教材,还需提交样书(三本或三套)。

申报材料的排版格式,请严格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的填报说明执行。即反映成果的科学总结请按如下格式排版:版面尺寸:A4,正文位置:上、下边界25毫米,左边界30毫米、右边界20毫米;标题:黑体小2号、居中,正文文本:宋体小4号,如有序数,结构层次依次为:一、(一)1.(1),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所有标点符号采用宋体全角、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采用半角的要求排版。

三、成果提交时间

请学院对申报的教学成果按《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的内容与格式再次进行审核,教务办公室或教学秘书汇总后于7月8日下午5:30分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厚德楼2003,电话:62769240,申报书电子版一并提交hyc@ctb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最终以教委正式文件时间为准,如果教委时间提前,则学校收材料的时间也会提前,请各项目组注意)

四、成果评审办法及时间

1、成立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为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2、专家成员分成四个组评选,即经济管理组、理工组、文法艺术组、教育综合组。

3、评选标准以《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为依据。

4、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先评校级奖。在校级奖中,推荐参评市级获奖项目。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推荐参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推荐参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二、三等奖;其它均为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5、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评审程序:(1)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全会,确定评选原则;(2)分组讨论,投票推荐获奖项目入围的本小组名单;(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会,投票确定(市教委给予我们入围推荐参评市级教学成果的数量)获奖等级,先投特等奖,再投一等奖,并确定特等奖、一等奖排序。其余为校级二等奖。

6、校长办公会审核确认。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申报、评奖工作,要把理论研究深入,改革力度大,实践效果扎实,能代表学校、学院的优秀成果推荐上来。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特色,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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