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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通知

2015年06月09日 16:39  点击:[ ]

各学院:

随着教材供应的市场化,为贯彻上级要求,从20152016学年起,学校不再统一收取学生教材费,学生订购下学期教材通过在线平台组织。为提高教材征订工作效率,经学校公开招标,教材选订工作通过“美好前程教材在线平台”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依据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9号)、《关于教材的选订、取消、自编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20137月下发)的要求和相关程序进行教材的选订。

请注意:为减轻学生负担,每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教材,不允许征订学生辅导书、参考书。 

(二)各学院选订教材时,请严格按照“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贯彻教育部 中宣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2013201号)的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三)除上述工程重点教材,其他教材以教育部、国家各部委公布的供高等学校使用的教材目录为准,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国家级、市级规划或优秀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统编教材、“十二五”规划(或立项)教材。严禁选用包销教材。

二、教材选用程序

(一)登录方式

任课教师应通过登录网站(网址:www.mehao.com)在线选用相关教材。登录的用户名为教职工工号,初始密码为61,请教师首次进入系统后即刻修改密码

(二)教材选用

1. 本次教材选用对应的课程包括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所有教学任务(必修课、选修课、通识课)。

2. 公共基础课、部分学科基础课(指参加校级教考分离的)、通识核心课由课程归属学院的课程负责人在网上统一指定教材。

3. 除上述第2点以外的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在网上选用教材。

4. 凡教材区分了一本和二本专业的,选用时请课程归属学院注意区分。

5. 任课教师网上选用教材时间:611-6月17

6. 每位任课教师可以选用一本教师用教材。

(三)教材选用审核

1.在教师选用教材之前,请各学院教务办先登录美好前程教材在线平台,对学院的教学任务进行一次核查,确认无误后通知教师进入美好前程教材在线平台选订教材。

2. 在教师指定完成后,学院教务办以管理员的身份进入平台对本学院所有开课任务的教材选订匹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汇总打印出教材选用清单交学院教务办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材科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下学期正常教学秩序,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务必在美好前程在线平台选用教材。原则上只订下学期开设课程所需的教材。

(二)任课教师选用教材具体操作请查看附件1《美好前程教材在线平台教师操作指南》。

(三)2015电子版材目录已经发到群共享(教材订购与发放群)。请各学院于近期到教材库领取《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目录》纸质材料。

(四)请任课教师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方便因出版原因无法订购的教材,教材供应商能及时通知并及时改版。

(五)学校样书库(博智楼73147319)将于2015611-6月17(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向全校教师开放,届时欢迎广大教师到样书库查询教材信息。

(六) 通过订购平台导出并完善审核签字盖章手续的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请于2015619日前交至教务处教材科(厚德楼6003办公室)。

(七)实行教材选订责任通报制度。迟订、漏订超过3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八)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在美好前程教材在线平台上进行教材选用的,将不再通过平台进行教材的补选。

(九)凡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含自编教材)的,学校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由于本次教材订购模式发生变化,因此,请各学院一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教材选订表,否则将无法完成下学期教材订购任务且无法保证开学时正常的教学秩序。

 

联系人:曾老师 薛老师电话:62769147  

在线平台技术支持QQ服务群号:344127798

技术服务:020-66658948

 

特此通知

附件:

1.《美好前程教材在线平台教师操作指南》

     2. 部分学科基础课(参加校级教考分离)、通识核心课需统一指定教材清单

                                                                                                           教务处 

                                                                                                    2015年6月9

 

 

            附件2

部分学科基础课、通识核心课需统一指定教材清单

 

课程名称

课程属性

开课学院

信息技术通论

通识核心课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国学经典导读

通识核心课

文学与新闻学院

文学经典选读

通识核心课

文学与新闻学院

社会学通论

通识核心课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创业学

通识核心课

管理学院

经济学通论

通识核心课

经济学院

生命科学导论

通识核心课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管理通论

通识核心课

管理学院

法学通论

通识核心课

法学院

政治经济学

学科基础课

经济学院

西方经济学

学科基础课

经济学院

管理学

学科基础课

管理学院

会计学

学科基础课

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学

学科基础课

会计学院

经济法

学科基础课

法学院

统计学

学科基础课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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