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学位证遗失,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或办理证明及证明书:
1.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毕业证书相关信息;
2.到学校档案馆查询并出具相关证明函;
3.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损坏、遗失后均不补办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但可向学校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和办理成绩单流程
一、教务处只负责在校生和当年毕业生的学籍、成绩管理工作,如需查询已毕业(当年毕业生除外)学生的所有信息(如学生成绩、学历学位信息等),请联系学校档案馆,档案馆电话:023-62769034。
二、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损坏、遗失后均不补办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但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三、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
1.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并如实填写;
2.申请人到校档案馆核查并开具相关毕业、学位证明函;
3.申请人须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毕业(学位)证书”遗失启示,申明原证书作废(须注明: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证书编号);
4.教务处申请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
携带①补证申请表格、②档案馆开具的证明函、 ③遗失声明刊登报原件、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⑤近期免冠照片(小2吋)2张、⑥以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的电子照片交教务处集中审理。
⑤⑥两项照片需同版(电子照片需与提交的纸制照片同版)
5.办理及领取证明书时间:
《毕业、学位证明书》每年集中办理两次,每年6月1日、12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如本人不能亲自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需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教务处逐一核实后办理相应证明书。
领取证明书时间:每年6月底、12月底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及完成相应手续(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具体时间以教务处网站公布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为准。
请相关学生即时领取,学校只承担半年的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