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2、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技术和档案管理,收集、整理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高校关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运行管理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3、负责组织拟定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建设计划,组织各实验教学中心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及计划的论证与审定工作。
4、负责校内各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实施方案的初审、组织论证和报送工作,参与对应项目的招标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专项建设资金”的申报、接受评审、实施、阶段性检查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等工作。
6、负责对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组织绩效考核和跟踪检查已建成项目的使用情况。
7、负责组织拟定实验队伍规划及建设,拟定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的组织与管理,并协调相关部门和科室,做好仪器设备调配与协作共享、职业防护与环境保护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实验室的基础数据和运行数据的统计、整理和分析,收集整理和保存学校实验室运行和日常管理方面的有关教学文件、资料和数据;并负责每学年度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
10、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的安全、三废处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和使用等的检查、督促整改、情况报告等,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实验动物喂养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并对开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12、负责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劳保用品和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的统计、审核工作。
13、负责全校实验教学维持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组织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计划审核。
14、负责“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15、负责组织全校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组织对实验教学成果的收集、整理、交流等工作。
16、完成学校和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