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与制度。
二、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三、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
四、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举办教学研讨会;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负责《高等教育研究》编辑。
六、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订。
七、承担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的注册、考试、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校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十、负责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
十一、 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
十二、 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会同人事处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师的非学历培训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学业务交流。
十四、会同远程中心指导、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十五、负责协调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
十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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